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申请2024年研发机构奖励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澄迈县科技赋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澄府办规〔2025〕2号)、《澄迈县研发机构奖励实施方案》(澄科工信规〔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请2024年研发机构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奖励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澄迈县范围内的纳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公司研发机构经省科技厅备案为企业研发机构,2.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奖励标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在省科技厅完成备案程序的,(三)省科技厅备案研发机构文件或省级创新平台认定文件;(四)收据,四、申请时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30五、申报审核(一)发布通知,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予以奖励的企业名单,拟奖励企业名单在澄迈县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应及时向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报告,附件:1.申请书样本2.收据样本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8月7日(联系人: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