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农畜产品输出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省驻州相关单位:《关于支持农畜产品输出、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措施》已经州政府同意,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关于支持农畜产品输出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措施为扎实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州级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二、支持屠宰加工,(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三、支持产品销售,(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州工信局,责任单位:州农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支持五业融合,(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州文旅局、州工信局、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州农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五、支持消费帮扶,(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海南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各县要因地制宜制定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政策奖补工作方案,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