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要求,一般发展类村庄待发展前景明确后可因村庄发展需要调整类型,经各镇(街道)和村(居)研判以及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具体如下:勒流街道西华村由“一般发展类村”调整为“集聚提升类村”,杏坛镇南朗村由“一般发展类村”调整为“城郊融合类村”,杏坛镇路涌村由“一般发展类村”调整为“特色保护类村”,杏坛镇西北村由“一般发展类村”调整为“城郊融合类村”,杏坛镇光辉村由“一般发展类村”调整为“城郊融合类村”,杏坛镇东村村由“一般发展类村”调整为“特色保护类村”,杏坛镇南华村由“一般发展类村”调整为“集聚提升类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如对村庄分类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股联系,联系电话:2283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