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资金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条件(一)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奖项的东莞市企事业单位,(二)申报单位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附件2)的不予资助情形,经市市场监管局核实符合条件的,补充列入初筛奖励名单中,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初筛奖励名单,相关单位请于2025年8月22日17:00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相关单位填报情况,确定奖励计划(市市场监管局可结合预算规模,市市场监管局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四、监督管理受奖励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需要受奖励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资金奖励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初筛名单.et附件2: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pdf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