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恵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就业稳定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现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德安县2025年第十二批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序号单位名称享受政策在岗职工返还金额(元)申请年度1德安县方正印务店213202024年度2九江润生建材厂3437.762024年度3江西旭康实业有限公司1207.362024年度4江西仁安竹业有限公司2276.482024年度5江西雁达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1138.242024年度6江西力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552.962024年度7九江京恒彩印包装有限公司1230.42024年度8江西卓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368.642024年度9江西省上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434.522024年度10江西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2552.962024年度11德安县明星矿业有限公司4917.282024年度12德安县隆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253.442024年度13九江程晨工程有限公司4605.882024年度14德安县大拇指德力商贸有限公司2600.482024年度15江西裕丰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460.82024年度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向德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4331365联系人:魏娟媛德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