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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 | 2025-08-01
甬财文教〔2025〕728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121号)要求,核定2025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国家补助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国家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7000元,二、支持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中央财政依据教育部截至2024年底遴选确定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情况,奖补资金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公用经费相关支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要结合《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5〕497号)确定的区域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附件:2025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表.pdf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教育局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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