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旬阳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康市科技副总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安科发〔2025〕43号)文件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安康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经征集链主企业需求、科技人才申请、派出单位同意、双向对接、需求匹配、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及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研究审定等程序,确定了安康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副总选派名单,现予以公布(附件1),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会同科技副总、派出单位、接收企业于8月15日前完成《安康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副总选派四方协议书》(附件2)签订工作,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一式五份,由科技副总将《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并签字、经派出单位盖章后,将五份《协议书》寄回科技副总接收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接收企业、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盖章后返还科技副总、派出单位、接收企业各一份,并报市科技局备案一份,附件:附件1:安康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副总选派名单.xlsx附件2:安康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副总选派四方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