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甸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发〔2022〕30号)规定,经村(社区)、乡镇(街道)、鲁甸县自然资源局、鲁甸县农业农村局对被征地农民身份进行认定,经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保身份进行审核,现将鲁甸县2025年第三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名单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监督电话0870-3195894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