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5年农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补助对象鲁甸籍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补助,二、补助标准1.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700元/人,2.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人,三、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申请人员提供《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和以下其中1项材料均可申请:1.务工证明(附件2),跨省务工的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请,省内跨州市务工的只能通过线下方式申请,(一)线下申请:务工人员持相关材料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将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申请拨付一次性交通补助,县人社局将乡镇上报的申请补助人员名单交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人员身份甄别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兑付到申请人的“一卡通”社保卡银行账户,在业务服务中进入“就业服务”选择“个人就业服务”点击“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五、咨询电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0-3195902茨院回族乡:0870-8444188火德红镇:0870-8451111江底镇:0870-8453545乐红镇:0870-8463188龙树镇:0870-8471111水磨镇:0870-3010338龙头山镇:0870-3195608梭山镇:0870-8474111桃源回族乡:0870-3195596文屏街道:0870-8127975小寨镇:0870-3010168新街镇:0870-8475111砚池街道:0870-8121286附件:1.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2.务工证明(模板)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9日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