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大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力度,现将鲁甸县2025年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主体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申请人可按规定向营业执照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三)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四)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申请人按规定向营业执照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并按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所属的人员类别,提供以下相应的申请材料:(一)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五)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属返乡入乡农民工类别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窗口申请或网上申请,人社部门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附件: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