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推荐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其中当同一指南仅有1个申报项目时,则应提高评审立项标准,答辩评审通过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答辩报告,国科管系统中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与其所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正式申报书中附件部分上传项目(课题)负责人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需加盖公章或人事章),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8.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8月1日8:00至9月22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