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镇江经开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镇江市建筑业企业2025年第二时段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5〕29号)等文件要求,经建筑业企业申报,我局于2025年6月23日起对建筑业企业2025年第二时段的信用分组织开展系统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5天公示,现将各建筑业企业2025年第二时段的最终信用评价分予以公布,自2025年8月4日起开始应用,在下个评价时点前不作变动,镇江市建筑业企业2025年第二时段信用评价分汇总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