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我县房地产市场活力,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周期,决定对浮山县需安置业主采用房屋征收购房券方式进行安置,现将公开选择自愿参与购房券交易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房源要求所有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未销售的商品房,二、报名条件要求1.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浮山县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出具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2.无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2.公司简介,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4.书面申请及相关房源楼盘资料(可售房源一房一价表)四、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8:30—11:30,14:30—17:30,报名地点: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357-8122353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