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致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12号)及《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61号)文件要求,为减轻销售主体垫资压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拟对经银联统计的2025年上半年销售金额超1500万元的家电销售主体提高预拨比例,垫付资金预拨比例由50%提高到75%,现将符合上述预拨比例调整条件的销售主体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佐证材料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相关材料送至山西省晋中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晋中政务中心627室),受理电话:0354-3022516附件:家电以旧换新2025年上半年提高兑付比例明细汇总表晋中市商务局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