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及条件(一)数字化改造样本企业方向参与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三)“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方向申报主体或其带动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中至少有一家企业参与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二、申报材料(一)申报数字化改造样本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1.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告),2.无欠税证明(开具时间在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30天内),3.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样本企业申报材料(附件3),(二)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奖励须提交以下材料:1.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告),2.无欠税证明(开具时间在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30天内),3.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专项奖励资金申报材料(附件4),(三)申报“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须提交以下材料:1.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告),2.无欠税证明(开具时间在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30天内),3.海口市“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申报书(附件5),核查周期为海口市科工信局收到企业申报奖励材料之日为截止点的近三年,海口市科工信局根据专家综合打分情况公示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在海口市科工信局官方网站(https://kgxj.haikou.gov.cn/)公示7天无异议,附件:1.海口市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关键场景建设清单2.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样本企业成效指标参考表3.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样本企业申报材料4.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专项奖励资金申报材料5.海口市“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申报书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7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