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互联网行业合规发展,促进袁州区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规范、长远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E网矩阵”服务的各类互联网平台、用户的互联网行为,本指引所称互联网平台是指网络信息传播服务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社交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互动、交易服务等功能的网络服务载体,本指引所称互联网行为是指互联网用户在使用互联网平台及相关服务过程中,本指引所称互联网行为合规:用户的互联网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行业规范以及本指引的相关规定,第二章互联网内容规范第五条互联网用户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文明性、准确性,第三章互联网行为规范第八条互联网用户注册互联网平台账号,第九条互联网用户对互联网平台获取信息,“E网矩阵”平台有权监督互联网用户信息使用行为,第十四条互联网平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第十六条鼓励互联网行业与袁州区其他产业深度融合,附件1“E网矩阵”平台简介“E网矩阵”服务平台是袁州区聚焦互联网行业发展打造的综合性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