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共息烽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息烽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和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批复》(息乡振领通〔2025〕9号)要求,现下达息烽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26万元(详见附件),二、要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建设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部门、乡镇(街道)要对资金安排、项目建设、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告,项目涉及的行政村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规模、建设内容、项目实施结果等,将公示公告图片纳入报账资料管理,五、加强绩效评价及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按程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的执行和落实,并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至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附件:1.息烽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表2.息烽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息烽县财政局息烽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5日附件1息烽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表序号乡(镇、街道)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实施方式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备注1永靖镇永靖镇农业机械化提升项目产业发展直接建设或购买黔财农〔2025〕52号26永靖镇人民政府合计26附件2息烽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2025年度)项目名称永靖镇农业机械化提升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永靖镇人民政府资金情况(万元)年度资金总额26.000000财政拨款26.000000其中:上级资金26.000000本级安排0.00其他资金0.00总体目标降低劳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