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章贡区以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创新主体,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复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内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江西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由区财政给予分档支持:第一等次项目100万元、第二等次项目50万元、第三等次项目30万元,文件下载:关于印发《章贡区以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读文件:关于印发《章贡区以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