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5〕52号)精神,经省商务厅审核,通过了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2025年度第一批资金,涉及金额1,781,166元(请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8月4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电话:0769-21668361特此通知附件: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2025年度第一批资金项目计划表(东莞市).xls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7月25日(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2166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