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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陆丰市人民政府 | 2025-06-28
把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关键措施,(二)主体要求1、资格条件:相对连片规模种植水稻、甘薯、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面积达10亩(含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2、限制条件:申报实施主体不得与2025年水稻合理密植单产提升项目、2025年中央财政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实施主体重复,(三)单产提升目标要求通过项目实施,实现项目区规模种植主体粮油作物单产得到提升,三、资金筹措与使用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号)要求,专项用于我市2025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助,计划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3.56万亩次,(一)主体申报1、申报程序各镇(街、办)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申报主体需填写《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依据申报主体的单产水平、种植规模等因素,提供实施水稻机插秧、甘薯水肥一体化和玉米集成推广密植等技术应用证明材料,需提交材料:《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田间记录表(附件2)、技术应用证明材料,(二)过程记录项目主体需严格落实田间管理和关键技术措施,附件:1、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2、田间管理记录表3、农作物测产表陆丰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8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附件1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2田间管理记录表.docx附件3农作物测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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