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97号、苏农计〔2024〕37号)精神,在对前期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原则上同意你们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下达给你们,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请各区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及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督促实施主体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照序时进度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严禁违规用于发放个人奖金、津补贴,各地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于2025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情况,附件:1.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资金明细表2.稻米产业产能提升改扩建项目3.海陵区润乡稻米加工产能提升项目4.万业食品鸡蛋加工生产项目5.上首食品产业园智慧仓储项目6.蜂胶精深加工技术和装备创新新建项目7.银杏果等冻干加工能力提升新建项目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3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