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号)文件精神,我区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了审核,2家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共吸纳就业困难人员2人,应落实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共32299.88元(详见附件),现对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聊城市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635-21875192025年高新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