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惠企篇】1.创业担保贷款:我区注册的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轮不超过2年(累计不超过3轮),可按5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补贴,3.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我区注册且非个体工商户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新录用的五类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不低于40个课时),7.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3.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待新的政策出台后开放申领)5.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毕业2年内已落户赣州(含赣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到我区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享受300元/月的高校毕业生顶岗实习生活补助,2.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新创业且信用良好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3.失业保险金申领: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南康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职工可按1683元/月标准申领失业保险金,(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满:1-2年可领3个月,)4.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按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标准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可按人数享受1000元/人的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深度贫困村的帮扶车间按2000元/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