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21〕15号)规定,经过审核现将拟补贴人员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申请人身份证号单位名称拟补贴金额(单位:元)1崔梅370***********6625经开区瑞创建材中心(个体工商户)60002朱雅琼320***********0026经开区喜睫仕美睫工作室(个体工商户)6000在公示时间内存在异议的,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部门地址:万新路77号6楼602室举报投诉电话:80580168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