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25〕215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绿色工厂,申报企业须达到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进行评价,2.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园区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申报园区须达到《暂行办法》中绿色工业园区评价基本要求,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二、推荐流程1.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或园区,自评价合格的企业或园区向所在地工信局(经发局)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2.各板块工信局(经发局)对本辖区企业、园区提交的评价报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报企业、园区(含园区内企业)近三年是否存在不得申报情况,联系方式:绿色制造处电话:68788878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2.国家层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清单(2024年度)3.《江苏省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编制模板4.《江苏省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报告》编制模板5.《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6.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7.2025年度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