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集成电路产业园(青岛自贸片区)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自贸管发〔2023〕41号)等文件要求,经申请、审核等程序,拟同意青岛海澳芯科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资金申请,扶持资金共计49.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5年7月29日之前送至青岛中德生态园管委201室(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7号,邮编:26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