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5年望城经开区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一)支持标准纳入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2024年度统计期别(指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0万美元以上的高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0万美元以上的非高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5.“年度内实际使用外资金额”“高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非高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均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认定数据为准(归属于2024年度统计期别),(三)申报材料要求1.2025年望城经开区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6.高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从事主营行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望城经开区经济合作与营商环境工作局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二)项目审核望城经开区经济合作与营商环境工作局、财政金融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三)管委会审定经济合作与营商环境工作局会同财政金融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如实填报《2025年望城经开区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见附件4)报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批准,(四)结果公示经济合作与营商环境工作局、财政金融局将望城经开区管委会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望城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公示,财政金融局根据望城经开区管委会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结果,三、申报要求(一)项目单位应做到诚信申报,(三)望城经开区经济合作与营商环境工作局、财政金融局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申报组织和审核工作,附件:1.2025年望城经开区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实际使用外资到账明细表4.2025年望城经开区扩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合作与营商环境工作局财政金融局2025年7月21日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