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7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试行)为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二、申报条件申报本政策规定补贴的单位,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在怀柔区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需提供申报材料如下:1.绿电交易补贴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四、申报时限区发展改革委每年3月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应在申报通知发布后1个月内进行申报,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本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本行业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怀柔供电公司等相关区级责任单位进行联审,(三)公示区发展改革委将联审结果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区级相关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收到补贴资金2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申报单位,七、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二)获得补贴的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审计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附件:绿电交易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绿电交易补贴资金申报表相关解读《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材料(问答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