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餐饮行业主动开展油烟治理提升工作,拥有固定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合法经营的餐饮单位或餐饮油烟治理提升改造的实际投资主体,2025年12月1日(以购置发票时间为准)以后开展餐饮油烟治理提升工作的将不再发放区级奖励资金,第六条已享受北京市或丰台区涉及餐饮行业油烟治理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或补贴资金的餐饮单位或投资主体,申请以奖代补资金的餐饮单位或投资主体,第三章奖励资金标准第七条鼓励餐饮行业主动开展油烟治理提升工作,第四章奖励资金的申请与发放第八条餐饮单位或投资主体完成油烟治理提升工作后,第九条餐饮单位或投资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第十条奖励资金由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根据餐饮油烟治理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第十一条申请奖励资金的餐饮单位或投资主体,第十二条如发现餐饮单位或投资主体在奖励资金申请过程中,对已领取奖励资金的餐饮单位依法追回奖励资金,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各餐饮单位或投资主体是实施油烟治理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餐饮行业油烟升级改造以奖代补工作办法》实施,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