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3〕1545号)要求,现将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煤矿一号井井工改露天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煤矿一号井60万吨/年井工改露天项目(二)建设单位: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三)项目建设位置:该项目位于师宗县城300°方位,(四)项目建设依据及背景:根据《师宗县整治煤炭行业煤矿清单承诺书及有关清单》、《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煤矿整合矿区坐标范围论证(第二批)有关事宜的函》(云煤整治办矿管〔2020〕10号)、《曲靖市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30扩60万吨/年整合重组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审核确认意见》(曲煤整治办〔2021〕5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曲靖进铭煤业有限公司牙必克煤矿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煤矿一号井变更开发方式的函》等文件要求,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煤矿一号井属于整合重组保留煤矿,煤矿于2021年10月9日取得了整合重组范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9日,整合后露天开采拟建设规模60万吨/年,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按照《云南省煤炭工业“十四五”规划》,可更好地将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和社会优势,朝阳煤矿井工改露天开采具有以下方面优势:一是安全系数高,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涉及项目境内及周边与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村民、企业和社会组织,(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利益相关者诉求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及公示期(一)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一)建设单位: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周定柱联系电话:13354683278邮箱:820764243@qq.com(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昆明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立伟联系电话:18206780416邮箱:22879373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