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2〕13号)精神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2年四川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对象的补充通知》(〔2022〕5-14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对象将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确定省级推荐名单,并选择优质高校作为培育机构,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互助式培育,请符合遴选条件的对象将申报材料于6月3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103室),2.身份证、学历证明、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经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获得荣誉及表彰奖励等复印件1份,3.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邹文英,联系电话:028-63968108,3.证明模板,(公告)蒲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2年四川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对象的通知分享到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