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函〔2023〕150号)、《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基地清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见习基地管理,现计划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到10人以上以及一年内未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基地予以清退(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于7月15日前与受理单位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取消就业见习基地资格,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三号楼负一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991-5922773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