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印发《杨浦区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指引》的通知

杨浦区人民政府 | 2025-06-20
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第三条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企业商业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采取了与该信息商业价值、独立获取难度等因素相适应的合理的保护措施,(二)通过商业秘密权利人许可、转让而合法取得,第五条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进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三)将来源正当的商业秘密予以不正当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主要是指行为人虽然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或者知悉了商业秘密,实施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四)第三人因主观恶意或重大过失而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仍然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视为侵犯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主要依赖于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第七条保密措施经营者为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二)证明主张保护的商业秘密权利人主体资格,包括该商业秘密的产生过程、载体、具体秘密点内容、商业价值、不为公众所知悉以及对其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等,(五)证明被举报人使用的商业信息与请求人请求保护的商业秘密具有共同或类似商业价值。

更多精选

  • 2025-06-20 00:00:00
  • 2025-06-11 00:00:00
  • 2025-06-03 00:00:00
  • 2025-05-12 00:00:00
  • 2025-05-12 00:00:00
  • 2025-04-30 00:00:00
  • 2025-04-08 00:00:00
  • 2025-03-18 00:00:00
  • 2025-02-27 00:00:00
  • 2025-01-14
  • 2025-02-05
  • 2025-02-21
  • 2025-02-28
  • 2025-03-19
  • 2025-03-28
  • 2025-04-15
  • 2025-04-24
  • 2025-05-14
  • 2025-05-14
  • 2025-05-19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