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划转了发展改革部门的农业投资、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农田整治、水务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林业草原部门的水果管理以及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全县的农、牧、渔业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并监督检查,拟定全县农、牧、渔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负责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工作并指导其各区域站开发和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农、牧、渔业科学技术推广并指导其教育和职业开发工作,制定农、牧、渔业技术推广和畜禽品种繁育和改良规划,负责国家农业植保植检,畜禽防疫、检疫、兽医、兽药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推广,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和推广畜禽良种工作,负责全县能源开发、蔬菜产销、畜牧资源、渔业资源保护和建设等工作,负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