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建设的通知》、《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2024〕98号)等文件精神,安溪福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安溪县勤内村农业专业合作社、安溪县丰村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1家实施主体申报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经验收,符合验收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3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117元,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10.6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及时拨付至相关实施主体,确保专款专用,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30日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单位:亩、元序号实施主体所在乡镇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合计金额使用面积补贴金额使用面积补贴金额1安溪福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福田乡215645064502安溪县勤内村农业专业合作社城厢镇170510051003安溪县丰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大坪乡310930027231824411244安溪全香蔬菜有限公司桃舟乡150450045005安溪县恒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官桥镇39211760789126208866福建新佳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龙涓镇165495049507安溪县尚卿瑞芳家庭农场尚卿镇110330033008福建闽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蓝田乡138414041409安溪县湖头镇登贤村绿野蔬菜专业合作社湖头镇505850585010安溪县湖头百恒种植家庭农场湖头镇1504500450011泉州市宏森林牧农庄发展有限公司龙门镇20060006000合计2000600004004680010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