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申领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吉首市公共汽车公司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政策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如对以上申报单位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与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联系,监督电话:0743-28132040743-2813512附件1: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企业同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公汽公司2024年2月-2025年1月)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