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315-8727703附件:企业吸纳社会保险就业补贴名册(七).xlsx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