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四川省雅砻江卡拉水电站(迁复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雅砻江镇中铺子村下铺子组、中铺子组,拟征收集体土地7.7000公顷,三、征地补偿安置对象上述范围内所有被征占用地农户,四、征拆安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补偿办法(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要求执行,木里藏族自治县雅砻江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为40900元/亩,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占比50%计算为20450元/亩,安置补助费占比50%计算为20450元/亩,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5倍执行,此次征地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规定标准直接对其所有权人实施补偿兑现,五、其他事项(一)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木里县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听证申请,(二)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木里县人民政府将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自公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