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荣区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7日一、信函方式:邮编037002,收件人:岳先生二、邮箱:xrchengjian@163.com联系电话:3072306附件: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荣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求意见稿)的公告附件: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荣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2024年12月19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规综[2024]4号)文件,文件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减免规定等内容进一步进行了重新明确,现将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调整情况报告如下,新荣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调整为:一类地段(中心城区即建成区范围内,花园屯镇片区划入大同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地段)按40元/m2征收(其中新荣经开区花园屯新材料产业园、古店物流制造园按30元/m2征收),)包括新荣经开区得胜转型示范工业园和晋蒙新兴产业合作园)按20元/m2征收,本次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调整是基于我区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为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大同市新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