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个(6万元/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0.1万元/个),现制定遴选方案如下:一、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要求(一)示范基地应具备的条件1.示范推广渔业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和新品种(系)1个以上,(三)遴选程序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者必须经村和乡镇畜牧水产站同意后向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由基地所属村民委员会、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审核,每个示范基地补助6万元,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用于标牌制作、示范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购买新机具、水产苗种、渔药饲料(饵料)等物资)、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费以及基地开展培训、观摩等补助,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要求(一)遴选范围,2025年已确认的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基地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不得重复申报,(三)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由示范主体或农户自愿申请,(四)科技示范主体享有以下权利和履行以下义务1.参加技术培训,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五)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补助标准:每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0.1万元,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用于购买水产养殖投入品(购买水产苗种、渔药、肥料、饲料、饵料)、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材料等物化补助,附件:1.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的申报表2.建宁县2025年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示范主体考核管理评分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