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主被临时封控造成已停放在道路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库)的社会车辆无法及时驶离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轮全市封控期间停车费免收政策(一)免收范围免收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所有收费道路停车场和国有公共停车场(库),对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封控滞留车辆免收停车费的公共停车场(库),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道路允许社会车辆上路通行为止,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道路允许社会车辆上路通行为止,对于在上述规定的免收时限起点之前由于封闭管理,(四)免收方式对于在规定免收时限内、符合免收条件的车辆,由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部署相关收费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和国有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对于在规定的免收时限起点之前由于封闭管理,相关收费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和国有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在核实有关封闭管理证明后,对因疫情封控滞留相关收费道路停车场和国有公共停车场(库)的车辆,(一)收费道路停车场优惠收费方案在车辆滞留期间实行按日计费,计费标准按照不高于所在区域收费道路停车场相关优惠价格的原则执行,车主和相关国有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前期已约定执行更优惠的收费价格的,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做好辖区范围内收费道路停车场和区管国有公共停车场(库)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的部署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