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新产品新标准专项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自治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的通知》(宁工信函〔2024〕16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市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审核遴选、专家认定等工作环节,编制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如对《指导目录》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兴产业发展处,联系人:李剑电子邮箱:46703414@qq.com电话及传真:0951-6363947/6363585(传真)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5年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7月10日附件下载:1.附件:自治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