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五批验收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杭经信联产数〔2025〕60号)文件精神,拟下达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五批验收项目补助资金244.52万元(详见附表),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7月10日-7月16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区经信局:0571-89515934区财政局:0571-89516180附件:2025年余杭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五批验收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