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新干县分公司等6家企业拨付2024年度稳岗返还的公示根据赣人社字〔2025〕115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经审核,本次拟给予以下6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有异议,可向新干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6-2602732(办公室),15779174874(失业保险股),附件:2025年第一批稳岗补贴明细表新干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7月10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