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69号)要求,现组织呼市各相关单位申报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的要求积极申报,推荐单位统一写“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于2025年8月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zscqk@126.com,附件:1.附件1.自治区申报2025年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通知.pdf2.附件2.申报书.wps3.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指引.pdf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局2025年7月9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