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全市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及生态农场建设的通知》(宁农生态〔2024〕2号)文件要求,经自愿申报、区级推荐、资料审核、实地勘察、综合评价、结果公示等程序,现予以公布,要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方向,积极探索“生态农场+生态品牌”的发展路径,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要开展分类指导服务、加强政策支持、开展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示范带动更多的生产经营主体走上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要善于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讲好生态品牌故事,持续提升生态农场的影响力,并于有效期末组织复评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主体予以退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