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货运源头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治超办字〔2025〕1号)、《临汾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治联超办字〔2025〕2号)要求,按照“应公示尽公示、应监管尽监管”的原则,经区政府同意,现对65家贸物运输源头单位(企业)进行公示,特此通知,附件:尧都区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公示名单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