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规定,我县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截止2025年4月15日,县级管理的9户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经营报告并年检审核通过,核验结果(详见附件)和监督情况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在我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各用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选用信用记录良好的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合作伙伴,切实保障广大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附件:年检审核通过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et乡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