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遴选乡宁县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需在乡宁县建设一座满足配送服务乡宁县、吉县2个县的五级标准站,二、建设内容(一)建设标准充装系统,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站建设实施主体,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站建设实施主体企业要建设具备政府监督管理、企业运营服务、用户网上交易、应急管控等功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监管平台,三、申报条件(一)申请参加遴选主体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参加遴选的主体遴选前要准备相关证件、土地使用权证明等资料,申请人要提供配送服务区域内瓶装液化气站科学合理的整合方案,具备建设五级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站的20亩自有土地,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站建设可行性分析,(四)实施主体要按照《临汾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临政规发【2024】1号)关于行业整合的相关要求,该有效申请人拟定为标准站实施主体候选企业;若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申请人为两家及两家以上企业的,通过遴选评审选取排名第一位的有效申请人拟定为标准站实施主体候选企业,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系人:梁杰联系电话:0357-6888800附件:乡宁县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实施主体报名登记申请表.docx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