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返还对象2024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三)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四)申请及发放方式免申即享:我县将依托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比对筛查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二、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一)补贴对象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二)补贴条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参保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四)申请途径及发放方式1.线上申请:参保职工可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或“云南人社12333”APP进行线上申请,2.线下申请:参保职工前往石林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7号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注: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将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上,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咨询人及电话:昂小兵0871—67792020咨询地址:石林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石林南路302号)社保7号窗口附件(云人社发〔2025〕9号)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石林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6月4日。